河南五地入选国家级示范!

05.06.2020  14:1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名单显示,我省兰考县、鄢陵县、新安县、南乐县、新郑市名列其中。

6月3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湖北、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东中部都市圈地区,兼顾西部和东北地区,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显示,上述120个县及县级市分布于24个省份,其中,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58个,中部地区31个,西部地区21个,东北地区10个。名单显示,我省兰考县、鄢陵县、新安县、南乐县、新郑市名列其中。

具体名单为:

重点任务都有啥?

通知》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明确提出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

一是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共有6项建设任务,包括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完善教育设施、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发展文旅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

二是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有3项建设任务,包括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县城公共厕所等。

三是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有5项建设任务,包括优化市政交通设施方面、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发展配送投递设施、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等。

四是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有3项建设任务,包括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健全冷链物流设施、提升农贸市场水平等。

其中,当前最为紧迫的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优先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抓紧落实《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平战结合能力;抓紧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防止疾病传播。

通知》表示,各地区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立足本地实际和发展急需,参照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因地制宜研究确定本地项目范畴。加快确定一批弥补本地突出短板、契合群众迫切需要的项目,以及一批公共性平台性程度较高、惠及较多群众及市场主体的项目,特别是能够尽快见效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

另一方面,要严格防范风险。《通知》强调,各市县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大拆大建”,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

对120个示范县及县级市,《通知》表示,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并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资金从哪儿来?

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合理设计资金保障方式,既拓宽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又调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落实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的要求,针对县城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县城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投入,符合条件的县城公益性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对其中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确需举债的县城公益性项目,除上述资金支持渠道外,还可通过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予以支持。

二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针对县城准公益性及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市场化的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联动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准公益性及经营性项目,可通过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予以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县城智慧化改造、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可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

工作时序是如何安排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要素条件,建立分区分类推进建设的支持引导机制。优先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县城建设,率先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有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含边境地区重点县城)建设,加快增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提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形成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我们会同各地区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示范工作。对这些示范县及县级市,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并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的基本情况如下。一是从数量看,示范县及县级市数量为120个,占全国县及县级市(1881个)的6%。二是从结构看,在示范名单中,县的数量占2/3、县级市数量占1/3。三是从分布看,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县城58个,中部地区县城31个,占示范数量的74%,其中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各10个;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县城31个,其中边境城市5个。四是从区位看,中心城市周边和有关省份初步编制完成的9个都市圈规划内的县城为81个,占示范数量的68%。此外,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预警县及县级市一概不纳入。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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