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业单位改革拉开大幕 工资和官帽不成正比

23.05.2014  11:44
  河南事业单位改革近日将拉开大幕。这些天,不少事业单位的人都在密切关注改革的动态。改革的重点是从“固定用人”到“岗位用人”,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所以,他们的工资多少将不再比照“官帽”大小。
  
  【省人社厅】
  
  正在制订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已经酝酿论证了很长时间,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解决了事业单位的管理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问题。”省人社厅厅长杨盛道表示,其实《条例》规定的许多条款现在都在实施,比如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绩效工资等,但以前都是碎片化分布在有关规章和制度里。“现在出台《条例》,系统全面地将各方面规定纳入进来,让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更规范、更便于操作”。
  
  这次改革,凡是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都要动。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管理。这将涉及全省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科技、城市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领域,将由“固定用人”向“岗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根据2010年我省制定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方案,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单位分为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和生产经营类。岗位又分为三类,每一类分若干等级,实行最高级别控制和结构比例调控。
  
  杨盛道表示,《条例》7月1日就要施行,时间紧任务重,目前正在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此项改革,牵涉单位几万个,200多万人,既要抓紧时间,又需要慎之又慎。
  
  【回顾】
  
  提出事业单位改革 已经21年
  
  “1992年根据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1993年开始改革事业单位问题,至今已经21年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常务副院长樊明教授介绍。
  
  2002年,由国务院转发人社部文件,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签订合同,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到现在为止,已经推行了12年,全国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90%,为事业单位创造了能走向社会的基本条件。
  
  “实行岗位设置、岗位管理,使得大量事业单位拥有了用人自主权,现在的编外用人,就是临时工,也是当时开始的。事业单位自己有经费,加上灵活的聘用制度,以合同作为依据,实现聘用的市场化。”当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文化单位已转企 医、校改革停滞4年
  
  事业单位改制,在河南是2010年开始推行的。
  
  2010年,全省146家出版发行单位,河南电影制片厂、河南电影公司和郑州、开封、洛阳等5个试点市及所辖县(市、区)的56家电影公司、电影院,省属和5个试点市的7家国有文艺演出院团,《故事家》、《传奇文学选刊》、《传奇故事》等3家非时政类刊物共214家文化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但对于其他像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农林水等事业单位的改制,则停滞不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副院长说,比如我们依照有关规定,提拔了科长,提拔后应该按照科长的级别拿工资,但需要人事部门定岗。如果和人事劳动部门沟通不畅的话,这些干部就不能定岗,就拿不到工资,“另外,还牵涉到财政部门,因为学校的工资开支都是财政拨款”。他表示,中间出现了很多类似的问题,所以,改革就停滞了。“当然,这也是全国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