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起虚假宣传广告遭通告 河南两家企业上榜

06.08.2015  10:40

  □记者 尚迪

  7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15年第二季度12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河南有两家企业上榜。生活中,打开网站、APP,翻开报纸、杂志,最先吸引我们的往往不是实质内容,而是各种夺人眼球的广告。不少广告手法夸张,普通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水分。然而,还有一些广告,不仅常见,而且用词朴实,擅长“用数字说话”,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事实上,这些广告也有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轻信这些广告,可能会给自己惹上麻烦。

   零首付购房”实现难

  在随处可见的房地产广告中,很多开发商打出低首付的旗号来吸引关注,甚至还有楼盘打起了“零首付,零月供,零利息”的广告。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说,由于“零首付”实际上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而所谓的“零首付”仍然需要符合一定的门槛、条件,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零首付”购房者必须符合国家的贷款标准,如果买房政策变动或者房贷利率变化,购房者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贷款条件在银行审批不通过,在向开发商要回已经缴纳的购房款项时,往往会面临很多麻烦。在限购城市,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零首付”购房合同,该合同可能无效,购房者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此外,搞虚假促销、用精美的样板房欺骗顾客、“精装修房”面积缩水、以“绿化率”混淆“绿地率”等,也是房地产广告中常见的陷阱。

   100%保本保息”已违法

  “年化收益率8%!100%保本保息!秒杀一切理财产品!”“百元起投,零风险,稳赚不赔!”……在网络上随手搜索理财产品,大量广告便争相出现在眼前。这些广告内容诱人,但已经涉嫌违法违规。

  2015年7月27日,保监会公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影响消费者利益和购买决策的事项等,网络平台必须按保险公司统一要求发布。这意味着,在网络上发布的理财产品广告,也必须遵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也不得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理财产品在广告中使用“秒杀一切”、“保本保息”及其他意思相近的字眼,即违反了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