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657.19元,你拖后腿了吗?

02.05.2018  23:21

5月2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2018年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7.1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72.43元,增长9.1%,高出全国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收入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23位,增长速度排名第13位。

收支

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一季度数据显示,5657.19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26.8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3.08元,增长9.5%,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3.6%,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一季度,河南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905.2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2.17元,增长8.7%,基本与收入增长同步。在居民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烟酒、衣着和居住支出三项合计人均为2402.19元,增长8.2%,此三项支出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61.5%,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依旧是构成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变化

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财产性净收入稳定增长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得到的财产性净收入为374.9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2.69元,增长24%,财产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4%。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城乡居民家庭家底的殷实、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居民得到的储蓄保险收益、红利、机械出租收入有所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城中村拆迁改造力度加大,房租价格上涨,出租房屋收入相应增加;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农村居民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快速增长。

经营性净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较低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1128.5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5.81元,增长3.3%,经营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6%。2018年前两个月,河南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3.2万户,其中企业4.2万户,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4%和33.1%,增速较去年分别增长0.4个百分点和16.6个百分点,市场活力十足。但是,去年四季度以来,河南生猪价格持续下降,特别是进入今年3月份后,全省生猪价格急速下跌至近几年来的最低点,养殖户普遍出现严重亏本经营情况,导致全省经营性收入增速较低。

分析

经济稳增、就业扶持是收入增长的主因

分析认为,在经济走势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下,企业效益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企业用工需求增长,就业机会增多,居民就业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相对稳定,就业人数有所增加;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同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增长,工资调整落实、公休假补贴、精神文明奖发放等一系列政策效应的积极释放,有力的支持了居民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

此外,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问题,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随着各级政府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居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稳定增加。

转移性收入增加,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

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得到转移性净收入1226.8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0.85元,增长9.9%,转移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3.5%。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的推动下,普惠性进一步提高,覆盖面持续扩大,受益人群逐渐增加,居民得到的政策性转移收入稳定增长;随着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模式推行以及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外出人员增加、外出时间增多,外出人员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外出人员寄回带回收入增多;离退休人员工资普涨、城乡低保和养老金标准的提高以及覆盖面积的扩大等各种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叠加效应,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这些因素都拉动了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