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樱桃沟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11.2014  11:59

1 、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樱桃沟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樱桃沟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2 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149;

2.3 建设内容:天井院修复工程、龙池景观建设工程、雕塑工程、公厕建设工程、广告塔建设工程、果皮箱建设工程、休闲座椅建设工程;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机械等方面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投标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投标人应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报名时需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 年 11  20 日— 2014年 11   月 26 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信誉良好承诺函。(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及信誉良好承诺函携带原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12  日上午9:3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4 年 12 12 日上午9:30分;

6.2 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2122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祁女士  张先生

电      话:18638009665  1863800966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8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