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四个保障”做好乡村教师支持工作

15.08.2018  18:05
   保障人员补充。 沈丘县克服重重困难,拿出编制招聘教师,2016年以来,累计招教607人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充教师262名;开展人才支持教师专项计划,选派106名城区教师支教乡村,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各乡镇选派492名教师支教偏远学校。今年拟招聘高中、农村中小学教师300人,特岗教师100人,对偏远农村薄弱学校实行定点聘任,就近分配,确保农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      保障业务培训。 “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定向培养”和“全面提升”相结合,三年培养教育硕师6人;培养小学教育全科教师49名;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乡村教师6176人次,“省培计划”培训乡村教师1207人次,“市培训计划”培训乡村教师568人次,县级组织各类培训25684人次。每年投入师训经费1000余万元,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打牢教育持续发展根基。      保障经济待遇。 严格落实每月100元、300元、500元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补助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高于城区教师,三年发放资金4398万元,对103名生活困难或患重大疾病的中小学教师实施“励耕计划”,对8名幼儿教师实施“润雨计划”,每人发放资助金1万元,共发放111万元;为全体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事业保险金、养老保险等,切实解决了广大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保障生活条件。 三年投入资金1749万元,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290套,建筑面积10148平方米,全部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农村教师住宿条件问题。每年教师节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对困难教职工开展慰问帮扶,为全体教师免费体检,关心关怀教师工作生活。全县大力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完善办公条件、补充教育资源,为教师营造更美好的工作环境,搭建更舒心的成长平台。     (周口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