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市委书记魏新洪被监视居住

30.07.2015  18:46

魏新洪被监视居住

大河网讯(记者王书栋 实习生张伟)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对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魏新洪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魏新洪,男,汉族,1965年5月3日出生,中共党员,焦作博爱县人,研究生学历,现任沁阳市委书记,系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三级人大代表。

2011年至2014年,魏新洪利用担任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协调项目事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0万元。

魏新洪利用担任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魏新洪简历

1984年9月至1988年9月在天津大学土木系热能利用与空气调节专业学习;

1988年9月至1991年4月,东南大学土木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

1991年4月至1994年11月,焦作市建委工程科科员;

1994年11月至1997年8月,焦作市建委工程科副科长;

1997年8月至1997年10月,焦作市建委工程科科长;

1997年10月至1999年8月,焦作市体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9年8月至2004年5月,焦作市经贸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4年5月至2004年8月,焦作市经贸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焦作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10月至2009年1月,焦作市商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年1月至今,中共沁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