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八部门出台文件试点企业进口汽车、建立分销网络无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

07.03.2016  18:38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4日发布的消息,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所谓“平行进口汽车”,一般是指除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产品原产地进口的汽车,与国内授权经销渠道“平行”,此类汽车一般市场售价较低)试点政策措施落地,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明确,简化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试点企业进口汽车和建立分销网络无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可以按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申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