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
1.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的内容
1.3、资金来源:国债及地方配套
1.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施工标段
汝阳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项目,新建业务综合楼4866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3.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汝阳县杜康大道17号)。
3.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3.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
3.3.2企业近二年(2013年1月以后竣工的项目)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的界定: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①结构相同或相近②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招标项目的90%③总造价在800万人民币以上),要求出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年的养老金保险证明。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526962132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8233865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