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加强城乡综合整治 建设优美乡村

28.04.2019  21:40

近年来,汝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一大批惠民工程、示范工程、优质工程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同时部分单位和个人为了局部或个人的利益,置国家土地、规划建设法律、法规于不顾,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城乡建设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生态环境,严重损害城市整体形象,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根据省、市关于百城建设提质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具体措施,及时有效地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违法建设”无处容身,以此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宜居感指数和安全感指数。

据统计,从3月份开始至今,全县共累计排查发现违建3496处,建筑面积约156492平方米;已拆除违建2682处,拆除建筑面积约116383平方米;累计排查发现旱厕4060处,建筑面积约20179平方米,已拆除3326处,拆除建筑面积约15814平方米;另拆除广告牌、污染垃圾点245处。另外对马兰河西岸汝阳县一高南侧共计12处违法建(构)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2500余平方米,强力震慑并有效打击了马兰河两岸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现象得到遏制,邻里纠纷逐渐减少,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得到解决,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城乡房屋建设更加合理有序,可以说通过城乡综合整治,让城乡居住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文明,充分享受到城乡文明进步的好处。所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切入点,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的一项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  汝阳县自然资源局      陈    海    )

近年来,汝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一大批惠民工程、示范工程、优质工程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同时部分单位和个人为了局部或个人的利益,置国家土地、规划建设法律、法规于不顾,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城乡建设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生态环境,严重损害城市整体形象,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根据省、市关于百城建设提质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具体措施,及时有效地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违法建设”无处容身,以此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宜居感指数和安全感指数。

据统计,从3月份开始至今,全县共累计排查发现违建3496处,建筑面积约156492平方米;已拆除违建2682处,拆除建筑面积约116383平方米;累计排查发现旱厕4060处,建筑面积约20179平方米,已拆除3326处,拆除建筑面积约15814平方米;另拆除广告牌、污染垃圾点245处。另外对马兰河西岸汝阳县一高南侧共计12处违法建(构)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2500余平方米,强力震慑并有效打击了马兰河两岸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现象得到遏制,邻里纠纷逐渐减少,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得到解决,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城乡房屋建设更加合理有序,可以说通过城乡综合整治,让城乡居住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文明,充分享受到城乡文明进步的好处。所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切入点,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的一项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  汝阳县自然资源局      陈    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