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汝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汝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4-1468
1.招标条件
汝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已经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汝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转让。
2.2经营范围:汝州市人民政府界定的2014年版城市规划区(含汝南产业聚集区)。
2.3经营期限: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
2.4经营规模:汝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管道天然气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建设满足供气需求的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供气站及附属设施、供气管网和入户管道,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审查批准后的规划设计为准。
3.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出资组建的合资公司在指定的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汝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
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燃气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
4.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燃气气源保障(具有与西气东输支线供气企业签订的长期稳定的气源保证协议的一级用户),并有能满足汝州市需要的可供应的气量指标和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4.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4.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有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5投标申请人同意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6投标申请人同意在中标后十五日内向招标人提交3000万元的项目建设保障金。投标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建设保障金,存入甲乙双方双控账号,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动用,以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建设至汝州市区门站退还项目建设保障金的70%,门站建成竣工退还下余的30%。如不能按期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特许经营权;
4.7投标申请人同意在中标后十五日内向招标人缴纳500万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
4.8投标申请人同意在依法评估的基础上,接受原汝州市燃气公司经职代会通过、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
4.9合资公司必须在汝州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4.10投标申请人承诺负责办理长输管道及天然气门站的有关上级批文,并在中标签订协议后的规定工期内建成该项目并实现供气;
4.11投标申请人承诺管道天然气初、安装费在特许经营期间不高于周边县区的同期平均价;
4.12投标申请人承诺在中标后3年内免费对现有煤气用户完成置换,让汝州煤气用户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至 2014 年 10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4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概况、规模、主业<指燃气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取得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认证、资质、资格证书,取得的资信、荣誉等情况,以及其他投标申请人认为必须的资料);
5.5与西气东输支线供气企业签订的长期稳定的气源保证协议;
5.6 有能满足汝州市需要的可供应的气量指标证明;
5.7本公告第四款第5.6.7.8.9.10.11.12.条所列条件的承诺书(本条款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实质性响应);
5.8证明投标申请人符合前述合格条件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上述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资料验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第2项资料收取原件。报名资料请按照A4纸(210*97mm)规格装订成册,并逐页编写页码。
6.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6.1投标报名符合要求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2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100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号汇入下列账号:
户名: 汝州市财政局
账号: 2671260012
开户行: 汝州农商银行
注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投标保证金,拿交款银行回单到住建局财务开票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1日9时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汝州市望嵩路236号
联系人: 徐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0375-3327188 0375-7162909
招标代理公司: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371-65585912
传真:0371-65585906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