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04.08.2014  19:02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4―069

1.招标条件: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本项目已由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汝发改【2013】251号文批准,经市政府批准采用BT模式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2.3  资金来源:由中标单位筹措资金(融资)

2.4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包括发展大道(纬九路-工业大道)起点0+000,终点4+996.896;经十路(污水厂-纬九路)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起点0+000,终点2+602。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期:13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合格

2.8  建设模式:采用BT总承包方式(包融资、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9  付款方式: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进入回购期,回购期3年,项目竣工后经审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后出具的结论作为回购总价的计价依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  剩余70%的工程款分三年偿还承包人,依先后每年各偿还回购总价的25%、25%、20%,若地方政府财力允许可提前还款。回购利率依据投报利率,利息计算起点时间为工程竣工移交之日,利息支付时间与工程款同时支付。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内发包人不承担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3.1.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的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类似业绩:市政污水管网工程且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  由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须能证明发布公告之日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6  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证明,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另提供2012-2013年两年审计报告原件。

3.2    报名合格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出具汝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如果企业有行贿受贿记录的投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投融资能力证明、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3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4.2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汝州市水上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汝州市广成西路中段)二号楼322房间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8  月5  日~2014年8月  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水上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汝州市广成西路中段)二号楼32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9时;

5.2  递交地点: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金先生

联系电话:  18737597701    13937573640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37510180

地        址:许昌市劳动路1210号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