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农业局采购汝南县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01.09.2014  12:38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汝南县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汝南县农业局关于政府采购农技推广区域站项目办公用品的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3.其它特定条件:

A 标段(台式电脑及空调)投标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具备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或家用电器销售有效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B 标段(办公家具)投标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经营范围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采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货周期及供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完毕。本次招标涉及常兴、梁祝、三桥、老君庙、罗店、金铺、三门闸、古塔、东官庄、王岗十个乡镇。

五、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要求负责送货到指定乡镇及安装调试,并按照国家规定产品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付款方式 :供货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后支付95%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的5%。

汝南县农业局

2014年8月27日

附件: 三、 技术方案和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