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显成效

30.08.2017  12:23

 

      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今年以来,永城市地矿局依法履职,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开发利用的监管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矿产资源监管巡查制度。 将动态巡查工作贯穿到日常勘查开发的全过程,落实监督责任制,跟踪勘查工作进展,防止出现圈而不探等违法现象;跟踪矿井开采进度,防止出现超层越界开采或采富弃贫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在井下开采的监管中,在工作面形成及结束时,均有巡查员下井实测并形成巡查记录,在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及“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均充当了有力的助手。

      二是全面施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 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为抓手推进年检制度改革,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通过试点期间对全市矿山企业的正面宣传与工作培训,全市13家采矿权人和2家探矿权人均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年度信息公示,经实地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合格率达100%。

      三是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之路。 坚持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常态化,2016年度,永城矿区煤矿采区回采率最高达97.5%,平均达93.44%,较2010年度提升10个百分点;开展矿井水循环利用、煤矸石制造矸石砖及道路铺填、抽取瓦斯发电等,通过节约和综合利用“吃干榨净”资源;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永城地矿局先后争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资金4800万元,协助矿山企业完成科技攻关项目4个,并全部列入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名录;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目前永城矿区已形成5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和1家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建设格局,初步建立了“开发布局合理、资源节约利用、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和谐高效”的资源开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