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 禹州市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行政验收

02.01.2019  17:20
      12月28日,省水利厅会同许昌市人民政府对鄢陵县、禹州市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行行政验收。副厅长杨大勇,许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春香,厅水政水资源处、技术评估单位、许昌市水务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验收。
      验收组实地查看了鄢陵县鹤鸣湖、禹州市颍河林水生态长廊项目等水生态建设现场,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验收情况介绍,观看了两地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汇报片。验收组对鄢陵县、禹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通过行政验收。至此,鄢陵县和禹州市成为我省10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中首批通过行政验收的城市。
      杨大勇指出,鄢陵县结合全县花卉苗木种植和休闲旅游发展的独特优势,初步构建了“三区七带两湖”的生态水系新格局;禹州市充分发挥大禹治水精神,钧瓷文化与水文化有机交融,沿河生态林带与水系连通统筹推进,初步构建了“水畅、水清、水活、水美”的生态水系新格局。希望试点城市以此次验收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四水同治”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来源:水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