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先进标杆 努力赶超全国先进水平 ——河南省财政厅积极开展“对标”管理活动

08.09.2016  17:32
                                                                                   2016年9月7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对照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意识,可以审视自身差距,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一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党组将学习视野拓展到全国,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标”管理活动,学习借鉴全国财政系统或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营造了浓厚的对标氛围,有效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一、更新思想观念,把握“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扬“”的精神,统筹安排资金,创新理财机制,强化责任担当,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如服务全局的能力和水平需要继续提升、财政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和理财观念需要不断更新等。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治理体系处于转型的重要时期,财政部门如果不能及时更新观念,提高工作水平,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形势,各项工作就可能止步不前。开展“对标”管理活动,将学习的视野拓展到全国范围:一是有助于更新理财观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新理念、新思路,及时自我调整和完善,树立全新的理财思路和理念,促进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二是有助于提升全局意识。在“对标”活动中,引导全厅干部职工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跳出“就财政论财政”的圈子,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有助于挖掘工作潜力。对照先进标杆,找出自身差距,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提升履职能力、改进工作水平,使各项工作尽快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推进全省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四是有助于提高服务效率。运用“拿来主义”,改进服务流程和管理机制,提效能、转职能,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五是有助于改进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实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有效弥补财政工作中的缺位点和短板。

   二、科学制定活动方案,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对标”管理活动启动以来,河南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印发《关于在全厅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通知》,明确活动内容和时间要求,要求各处室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对标管理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科学安排、严密组织、扎实推进,营造一个比学赶超、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2016年4月,印发《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通知》,将“对标”管理活动的开展范围拓展到全省财政系统,持续巩固深化“对标”管理活动成果,着力提升全省财政系统管理和工作水平。

  (二)围绕工作重点,选定学习标杆。围绕河南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财政重点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以及责任分工方案,选取本部门一至两项重点工作,选好全国财政系统或省内其他单位做得最好的“标杆”,明确学习目标和主要学习内容。

  (三)开展学习调研,撰写对标报告。主动加强与“标杆”单位的沟通衔接,科学制定调研方案,妥善安排调研时间,由处室负责人带队进行实地学习调研,详细掌握标杆单位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全面审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形成对标报告。在财政厅内网开设“对标管理活动”专栏,及时刊发各处室对标成果,用于交流学习、相互借鉴。

  (四)建立工作台账,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台账内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年终对照台账,认真梳理总结目标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对完成目标的事项说明取得的成效,未完成的说明下一步具体措施。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活动实效。厅办公室按照各处室(单位)建立的台账,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将“对标”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占考核总成绩的4%,进一步调动了各处室(单位)的积极性。年终及时编印《河南省财政厅对标报告汇编》,分发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不断深化对标管理活动成果。

   三、取得丰硕成果,财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5年,河南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通过学习,共形成对标报告52篇,确定对标事项61个,多数学习成果已经转化为具体财政政策,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以来,各处室(单位)确定对标事项52个,目前已形成对标报告16篇。6月份,在浙江大学举办了处级干部政策设计能力提升培训班,将课程培训与实地调研紧密结合,培训结束后学员提交对标报告31篇。通过“对标”管理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认识。通过深入学习标杆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厅干部职工进一步开阔了工作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强化了持续学习提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政策运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服务全局的本领,激发了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提升了理财能力。用财政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对标管理活动成效,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协调推进,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三)进一步深化了财政改革。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支撑作用。如,对标安徽省财政厅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先进经验,代拟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又如对标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落地项目55个,落地资金1202亿元。财政部推介的全国第二批示范项目中我省共41个项目入选,占总数的五分之一,数量居全国第一。再如对标湖北省财政厅推进涉企资金管理的先进经验,报请省政府出台了推进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目前已经设立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8支基金,首期规模210.2亿元,其中财政出资42.5亿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

  (四)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管理。借鉴先进经验,创新体制机制,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如对标河北省、吉林省财政厅综合治税工作,以部门间涉税信息“高度共享、相互印证”为目标,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推动政府财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又如对标江西省财政厅县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2136个乡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占全部乡镇的98.5%,顺利实现阶段性目标。再如对标河北省、浙江省财政厅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的先进经验,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监督工作,先后开展了重大科技、大气污染防治等10项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监督,形成一批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建立了以绩效监督为导向的财政监督机制,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对标河北省财政厅“三比”活动(比政策理论水平、比分析算账水平、比公文写作水平)的主要做法,研究制定《河南省财政厅2015年度青年干部岗位业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完善业务竞赛活动方式,组织开展预算管理、决算分析、公文写作等技能竞赛,切实调动了科级干部学习的积极性,营造了比技能、学先进、强素质、树形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