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起郑州市金水区购买感冒、退热药品需实名登记

04.02.2020  16:20

为更好的控制疫情蔓延,按照金水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从即日起(2月4日)请各药店做好购买感冒类、退热类药品人员身份信息统计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辖区各药品经营单位在销售感冒类、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对购药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购买用途及家人信息等。

二、凡进店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

三、各药店须将当天购买感冒类、退热类药品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汇总,每天下午两点前报送至辖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