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阶梯水价明年元旦起实施 起价4.1元/立方米

24.12.2015  08:53

  本报讯(记者 聂春洁)《郑州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实施细则》昨日正式公布,从下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三级阶梯价格。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4.1元/立方米。

  从下月1日起,自来水公司将对水表进行集中抄读,此次集中抄读的水量按原水价结算,集中抄读之后的水量及水价按阶梯水价结算。

   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

  根据《细则》,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周期计算,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当累积水量超出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值后,超出水量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1元,其中基本水价3.1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35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5.65元,其中基本水价4.65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35元;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0.3元,其中基本水价9.3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35元。

  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按4口人计(含4人),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第一阶梯增加36立方米。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含办理郑州市居住证的人员),需持相关证件到供水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水量分档基数核增手续,该申请有效期为2年,两年后要办理续增手续。

  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15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2.8%,也就是说9成以上居民用户将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低保家庭每月补贴5立方米水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集中供水的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注册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的用户,按户核算水量分档基数。

  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小区用水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0元,供水价格为4.2元/立方米,待改造完成后执行阶梯水价。

  为减少水价调整对困难家庭的影响,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补贴标准将由现行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提高到减免5立方米。

   洗浴洗车用水16.55元/立方米

  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4.2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主要包括:学校食堂及教学用水;养老服务机构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内直接为业主服务的绿化、保洁、热力交换、消防、景观等政策规定的用水适用范围。

  原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用水;原特种用水中按摩、娱乐场所、水上游乐、美体健身、美容美发、商务会馆、纯净水生产用水调整为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5.35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范围为洗浴、洗车用水,综合水价为16.5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

  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0.3元

   第二阶梯

  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5.65元

   第一阶梯

  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