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成立中铝河南分公司“6•22”氧化铝沉降槽重大坠落事故调查组

26.06.2016  20:03

    2016年6月22日16时50分,河南中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氧化铝四沉降槽体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8人受伤。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省政府批准成立中铝河南分公司“6·22”氧化铝沉降槽重大坠落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追责组3个工作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住建厅、总工会和郑州市政府组成,并邀请省检察院参加。6月24日,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事故调查组组长、副组长和各工作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中铝集团和郑州市上街区政府关于事故基本情况、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汇报,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事故督办意见,宣布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会上,事故调查组组长刘宛康同志就如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事故调查组: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准确把握事故调查的原则和要求,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认真扎实地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要严肃调查纪律,规范调查行为。严格遵守调查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准则。四要明确调查任务,突出调查重点。要制定总的调查方案,明确小组职责,讲究工作方法,科学安排任务。五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