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4.03.2015  12:48

        3月20日,许昌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省委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市委书记王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辉主持会议。市领导郭元军、石克生、张宗保、申武装、熊广田、郑传德、石迎军、李建民、刘保新、王堃、赵振宏出席会议。
        王树山同志总结了过去三年许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成效,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认清新形势,坚定信心决心。 关键在于做到“八个准确把握”,即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准确把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立场,准确把握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点工作,准确把握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明确要求,准确把握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准确把握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地位,准确把握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重要论述。
        二、把好生命线,促进民族团结。 通过深化思想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增强交流交融。要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做好城市清真食品管理和少数民族养老、殡葬服务等工作,重视加强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环境。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归于民族问题,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混为一谈。
        三、扭住总钥匙,推动共同发展。 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推进扶贫开发,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建设,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乡村公路、农村清洁能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促进民族聚居地方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强保障,凝聚工作合力。 要强化政治保障。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强化能力保障。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作风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强化队伍保障。改善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结构。要格外关心爱护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培养规划,加大交流力度,促进干部更好成长。强化基础保障。使每个基层组织都能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堡垒,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
        会议对全市30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55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