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对个别外出务工父母“只生不养”追责

19.02.2016  23:34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张棉棉 何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今天(19日)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印发的《意见》,对不依法履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民政部副部长邹鸣强调,现在确实有个别外出务工的父母存在“只生不养”的问题,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于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邹鸣说,有个别的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个别外出务工的父母甚至是“只生不养”,几乎不跟留守在家的子女联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根据《意见》,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者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邹鸣表示,对经过教育引导或者劝戒、制止,仍然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必须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