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纳入乡镇中心工作有了好载体 ——湖北省民政厅推行“三周工作法”纪实

08.06.2017  10:43

民政部办公厅 湖北省民政厅

为有效解决好民政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更精准地服务和保障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湖北省民政厅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该省民政工作特点,结合乡镇(街道)政府职责任务与工作实际,于2016年初提出了乡镇(街道)政府每年用三周时间集中抓民政工作的“三周工作法”,即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为主体,组织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在每年年初、年中、年末三个关键时间节点,每次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进村入户见人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一年多来,通过在黄石、宜昌、咸宁、黄冈、恩施等市州的部分乡镇(街道)试点施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周工作法”的提出

民政连民生,民生系民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对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最后都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服务对象。

随着民政职能的拓展,基层民政力量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凸显。近年来,民政工作范围不断拓展,许多事务都是开创性的、新增的工作职能。如,社会养老服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医疗救助、救急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从无到有,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过去民政部门只是承担配合职责,现在变成了牵头主管部门。一个中等规模的乡镇(街道),每个民政干部平均要服务各类民政对象三四千人次,涉及救助、优抚保障资金近千万元。

随着民政服务内容具体化、服务对象精准化,对基层民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2016年,湖北省民政厅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涉农惠民资金检查和社会救助“大数据”比对,查处了一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社会救助资金和救灾资金的违法违纪问题。由于入户核查工作量大,光靠乡镇民政办的一两个专干,难以完成精准核算收入和精准核定对象的工作。基层工作人员担心被追责问责,在审定和清退救助对象时,片面理解保障范围越小越精准,不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一律从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政策的有效落实。

随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民政工作日益成为乡镇政府的日常工作。2017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对乡镇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而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防灾减灾、优抚安置等民政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是乡镇(街道)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职能的传统工作。

基于对以上形势的分析和判断,2016年1月,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在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与县、镇两级负责同志调研座谈时,结合自己在基层工作的经验总结,首次提出探索开展基层民政工作“三周工作法”。建议乡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省委2010年7号文件,加强乡镇民政办建设。在乡镇民政办做好日常性、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乡镇党委、政府围绕民政重点工作,每年把握年初、年中、年尾三个重要节点,打破部门和人员的分工界限,把乡镇干部都动员起来,分片落实民政重点工作,增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有效执行力和服务能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基层顺利落实。随后,彭军厅长多次在调研督查、会议座谈等不同场合向市、县党政领导推介“三周工作法”。

三周工作法”的主要内容

基层民政工作“三周工作法”,旨在发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在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制度政策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推动乡镇(街道)政府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经费的情况下,集中乡镇(街道)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站、所)和村组干部全部力量,组成突击工作队,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分批次、有重点地抓好核查摸底、精准救助、督查慰问等工作量大、突发性强、关注度高的民政业务工作,及时掌握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对象、受灾群众情况,实行精准施策,确保服务对象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抚尽抚。

第一周,时间在每年春节后,正月十五前。主要任务:一是走访看望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倾听他们的诉求,把他们在教育、住房、生活、看病等方面的困难情况摸清楚;二是对申请救助、优抚、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三是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低保对象进行年度核查,掌握他们的家庭收入变动情况;四是组织本村群众对申请救助家庭进行评议,根据核查和评议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为实施精准救助奠定基础。由于此阶段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全家团圆的时期,也是老百姓心情最舒畅、对来年充满憧景的时期,最容易拉近距离,最容易沟通。基层干部通过倾听群众外出打工情况、对家乡的期待、对今后创业谋业的打算,掌握群众的思想情绪,把这一个年度本地需救助、需优抚的对象盘准做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失,为做好全年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周,时间在每年六七月左右。此阶段为湖北省灾害多发频发、灾害损失比较集中、群众最需要安抚、受灾群众最需要救助的时期。主要任务:一是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二是查灾、核灾、定灾,对受灾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落实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三是指导受灾群众开展倒房恢复重建和生产自救。

第三周,时间在每年11月初。此阶段为全年工作的收尾期、困难群众过冬的准备期。主要任务:一是摸底排查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需救助情况;二是督促倒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当年年底前搬进新居:三是检查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安排情况,着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保障困难群众过好新年、过好春节;五是排查农村福利院安全情况。

目前,黄石、宜昌、咸宁、黄冈、恩施等市州相继推开了基层民政工作“三周工作法”。 2016年,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作为全省探索实施“三周工作法”的第一个乡镇,在全县率先完成了低保全面核查,入户率达100%,信息准确率大幅提升,灾后核灾定灾精准,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融洽了干群关系,群众满意率高,也极大减轻了镇民政办的工作压力和难度。荆门市京山县2017年开展“三周工作法”的第一周,完成了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民工伤残对象、困难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孤儿6类对象的摸底核查和公示,建立了电子和纸质台账。

初步成效与启示

三周工作法”虽然在全省推行时间不长,但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和支持配合,群众对民政工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取得了超预期的综合成效。

既落实了民政惠民政策,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深入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新时期,各种利益诉求增多,不同矛盾冲突加大,做好群众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通过每年三次包村蹲点、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访民情、察民意、体民心,做到群众返乡时有党和政府的问候,自然灾害后有党和政府的救助,冬令春荒时有党和政府的温暖,改进的是乡镇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带去的是党和政府的惠民事项、慰问关怀,收获的是困难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敬意之心、爱党之情。一位乡镇党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三周工作法’是与群众形成无障碍沟通、建立密切联系的好办法,也是干部接地气、聚人心的好途径,宁可少开一个会,也要多安排一点时间和老百姓交流”。

既解决了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又落实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在不增加编制、经费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将做好基层民政工作“三周工作法”纳入全镇阶段性中心工作,专门部署、重点实施,每年安排三周左右时间“集中全部兵力”抓好民政工作,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很好地解决了因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导致入户难、核查难的问题,强化了乡镇党委政府抓民政业务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升了乡镇政府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

既促进了精准施救,又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通过严肃纪律、签订包片包村责任书,做到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明晰责任链条,及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很好地解决了数据不真实、对象不准确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和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抚尽抚,有效化解了基层的矛盾纠纷,乡镇党委、政府真正成为群众最拥护的主心骨,乡镇党员干部成为群众最信任的“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