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民政局会后立即向分管副市长汇报了全省会议精神,并将当前民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4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民政厅会议精神,就推进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拟召开全市民政重点工作推进现场会,市、县(市、区)民政工作开展互评,着力推进民政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 4月28日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会议,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市长和各专班成员单位参加,就下一步工作做具体安排。 二是 4月24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平顶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4月25日,召开全市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会议,对特困救助人员排查认定工作进行部署;即将下发《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方案》。 三是 4月25日向市政府申请拨付2017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586.6万元。4月28日,2016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全部到位,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是 4月25日向市政府上报申请追加2017年孤儿基本生活费资金请示,追加孤儿基本生活费31.59万元。
商丘市民政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省厅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 4月27日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专班会议,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全面研判,统一思想,研究解决问题办法措施。 二是 4月26日召开全市福利工作会议,就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要求各县(区)务必于6月1日前落实到位。残疾人两项补贴示范区和柘城县第一季度已发放完毕;夏邑县基本发放完毕;其他县(区)正准备发放。 三是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已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进行协商,确定了201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待市政府同意后发文执行。
4月25日,三门峡市民政局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全省重点民政工作汇报会精神,对五项重点民政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了要求。 一要 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抓时间节点推动重点民政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 注重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加大与市扶贫、财政、残联的沟通协调,尽快出台提标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及早完成提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充分发挥专班等协调机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 突出重点,提高工作质量。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是省、市、县各级民政工作的重点,要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和孤儿养育提标资金的发放,要不漏一人一户。 四要 加强督查,提高工作实效。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重点民政工作落实情况,实行销号制度、周报告制度,推动各县市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要 转变作风,敢于责任担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彻底抛弃“等靠要”的老思想,改变以往推托责任的不良作风,立说立行不拖延,落实责任敢于担当不推脱,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漯河市民政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近期民政重点工作,印发了《漯河市民政局近期有关民政重点工作台账》。会议要求,尽快起草《漯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整改任务行动方案》,研究出台脱贫攻坚与低保衔接政策、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标准;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补助范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重点工作;做好“一老一少改革”推进工作;抓好市福利中心、市烈士陵园、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工作。
4月26日,巩义市民政局先后召开局班子会议和全体民政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厅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 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将低保政策落实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开展低保复核工作,开展入户调研工作,完善低保档案资料,在政策落实上出实招,在精准扶贫上见实效。强化担当,转变作风,认真开展扶贫“四个一”活动。 二是 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三是 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的落实。抓紧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低保提标、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孤儿养育标准提标事宜。按照时间节点和补贴标准,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大走访”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