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审计工作七条意见

17.12.2015  11:55

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出《关于加强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审计工作的战略意图,进一步深化对审计职能作用的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国家审计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二、加强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基本原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

  三、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持续组织对国家、省和我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反映好的做法、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策落实和不断完善;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揭示经济运行风险隐患;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深化改革。

四、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要切实发挥审计在惩治腐败中的“利剑”作用,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非法集资、规划调整、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推动履职尽责。

五、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  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整改不到位的,审计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问责。     

六、完善审计工作机制。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管理和电子数据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在现场审计阶段,被审计单位要为审计机关进行电子数据分析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对获取的资料,审计机关要严格保密;完善工作协作机制;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七、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为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奠定基础;推动审计方式创新。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可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同时,对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保障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南阳审计数据系统。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工程与信息化项目的绩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