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公布十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一人被判死刑

26.06.2014  09:45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河南省法院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活动,以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分子。昨日,省高院选取十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一人被判死刑,六人获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这十起案件分别是:被告人郑克贤等四人贩卖毒品案,被告人于红军、王佳佳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郭飞龙运输毒品案,被告人李聚东等三人运输、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吴庆刚贩卖新型毒品案,被告人王广伟转移、隐瞒毒品毒赃案,被告人刘保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张新中等九人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段治峰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郝刚山贩卖毒品、胡建旺容留他人吸毒案。

其中,被告人郑克贤等四人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郑克贤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钱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新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郑克贤死刑的裁定部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于红军、王佳佳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于红军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佳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郭飞龙运输毒品案中,被告人郭飞龙被一审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庆刚贩卖新型毒品案中,被告人吴庆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闻热线:0371-659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