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毁容少女周岩案法院终审 毁容少女精神损害怎么衡量?

28.03.2016  15:01

  今天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跟大家的说的案子有些沉重,正值花季的少女,被求爱不成的同学浇油毁容,虽然肇事同学在此后被判处12年的刑罚,但是少女的一生也发生了变化:在事发后4年多的时间里,女孩起诉肇事者及其家人索赔。法院在本月作出的终审判决中,判决少女获赔180余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为8万元。

  一个无辜的被毁容的少女,她的精神损害怎样体现在司法判决中,应该如何以数字衡量?探员今天来带大家看看这起案件前后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界定,在司法上一直存在空白,在周岩的案件上,法院所引用的赔偿标准的指导意见是10年前指定的,早已不能“与时俱进”,周岩案件或许可以成为国家从立法到司法来确立赔偿标准的一个良好契机。

  毁容前的花季少女周岩。 网络图片

  案情回顾:花季少女惨遭追求者毁容

  1995年9月生的周岩是安徽合肥市人,2011年,她还是寿春中学一名学生学生。

  2012年2月24日,微博上一则《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烧伤毁容,请广大网友救救我的孩子》在微博上开始传播,据微博和帖子描述,2011年9月17日下午,与周岩同在一所中学读书的学生陶汝坤因求爱不成,携带打火机油来到周家,趁周岩不备,拿出准备好的油浇到受害人头上并点燃焚烧,半分钟不到,整栋楼响彻她的尖叫。

  被焚烧后,周岩经家属送到安徽医科大学附院重症病房经7天7夜的抢救治疗才脱离生命危险,但伤势已极为严重,其头面部、颈部、胸部等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烧伤面积超过30%,烧伤深度达二度、三度,整个人面目全非。

  事发后,陶汝坤的父亲陶文在新浪实名认证微博称,他是合肥市审计局职工,由于教子无方,儿子陶汝坤给周岩及周岩一家造成的无可挽回的伤害和痛苦表示深深地愧疚,并对广大网民深表歉意。他会竭尽全力为周岩治疗。

[作者:    编辑:王静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