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权益 创造残疾人幸福生活

08.12.2014  13:45

  许昌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残工委主任 赵振宏
      (2014年12月3日)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今年的主题是“打破障碍,敞开大门,建设包容所有人的社会”。借此机会,谨向全市残疾人朋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向长期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我市现有32.6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2%。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谋划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不断改善。2012年以来,全市近3万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1350名贫困残疾儿童得到救助,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轮椅近5000辆,为贫困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1万余件;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近千名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近2万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誉。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主题,抓住根本,营造环境,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常态。

      一、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形成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新常态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着力构建稳定可靠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安全网,实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着力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实施残疾预防,积极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着力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显著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着力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权利和平等发展机会,消除残疾歧视,依法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努力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小康,形成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新常态,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殷实、更加幸福。

      二、抓住为民务实这个根本,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新常态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是最需要关心的困难群体,他们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就是突出的民生问题,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尽快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当前,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原则,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到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要着力兜底,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对贫困残疾人,要纳入医疗救助的重点,保证他们患大病、重病能够得到及时诊治;要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防止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因贫辍学;二是实施有效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持续开展爱心“助听、助视、助行”活动,加大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实施力度,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三是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脱贫致富的能力。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工作,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尽可能使有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就业机会;要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的规定,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措施;做好农村残疾人建档立卡和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创建工作,实现农村残疾人增收致富。四是全力以赴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为制定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的具体措施提供准确依据。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实施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2015年元月1日正式入户调查。开展专项调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帮助残疾人奔小康,着力解决兜住底、补短板、广覆盖基本民生保障问题的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推进残疾人奔小康提供准确有效的数字依据。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新常态,让残疾人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生活有所保障。

      三、抓住共建共享这个关键,形成残疾人服务体系新常态
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参与。一要加大宣传引导,建设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软环境”。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理念,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五型”许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及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倡导助残志愿服务,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二要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建设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硬环境”。要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三要搭建残疾人服务体系平台,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各地要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托养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引导、利用社会现有设施设备及其他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残疾人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体,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追求进步的不竭动力。残疾人只有把自己的人生梦想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真正成为时代和生活的强者。衷心希望广大残疾人朋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乐观进取,奋发向上,勇于迎接挑战,不断超越自我,谱写更加精彩的人生华章。

      让我们一起伸出爱的双手,互相关心、相互支持,扎实工作、不懈奋斗,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建设“人人享有尊严和正义”的和谐社会,让“五型”许昌的规划愿景早日实现,让残疾人同步小康的美好中国梦更加灿烂辉煌!

 

      来源:    许昌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