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回应为死人办证 事情属实有关部门正调查

24.06.2016  18:11

  记者 王新昌

  本报讯 本报21日A10版以《俺家办了宅基证俺家竟不知道》为题,报道了巩义市回郭镇北罗村李钦上家,1984年之后没有申请办宅基证,却于1993年、1998年“被办证”,而宅基证被邻居冒领、窝藏20多年。另外,巩义市国土局1998年还为他的邻居,当时已经去世两年半的李新福办宅基证,四邻签字、手印系伪造,李钦上家宅基地被邻居“合法”抢占46平方米。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再次来到巩义市国土局,了解事件进展。

  事件报道后,引起包括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大河网等在内的200多家网站、贴吧转载,网友们纷纷留言要求国土部门调查清楚。中共巩义市委外宣办要求国土局昨日下午3点前回复初步处理情况。昨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巩义市国土局,见到了崔国强局长。他表示,见报后,该局立即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康华凯为组长的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在只有一些初步调查结果。”崔国强说。随后,记者见到了康华凯,他说经过调查,发现国土局在李新福死亡两年半后为其办宅基证的事实存在。“李新福的孩子李钦锋现在也承认这个事,我们以前问他时,他都说不清楚。”康华凯说。记者调查还发现,为村民办宅基证时,材料里一定要有村民健在的户籍证明,而在李新福宅基证材料里,这份证明根本没有。对此,康华凯解释说,以前办宅基证程序不规范。

  对于李新有“被办证”问题,康华凯说,根据对李新有儿子李钦上的了解,存在“被办证”的情况,接下来调查组会进一步调查。“一旦这个宅基证是被别人偷办出来的,按规定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可以毫无疑问地注销。”康华凯说。对于李新福、李新有宅基证的签名、手印系伪造的现象,康华凯表示,调查组接下来会逐个询问签字当事人,并报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通过本报对外公布。

  记者表示,希望采访一下1998年时的回郭镇土管所所长,康华凯表示,2000年前,土管所“人、财、物”归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并不是国土系统垂直管理。“1998年宅基证申办材料上,只有单位公章、没有所长签名,我们也不知道是谁违规办的手续。”康华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