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司法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2014年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1、以理顺管理体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要重点解决好司法所配备的具有编制身份的干部尚未到位、专项编制仍有闲置、专职队伍仍未达到二至三人以上的问题。认真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年内要落实到位。2、以落实编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编制清理、人员补充的工作。要继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利用地方行政编制充实司法所。今年年内,全县必须消灭无人所、一人所,努力实现司法所配备2-3名以上专职干部的目标。3、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市制定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年内规范化司法达到80% 4、大力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所务管理水平。5、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司法所、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继续培树表彰一批省、市、县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所长,扎实推动“双争”活动有效开展。6,继续加强工作协调。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7,加强工作保障。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业务培训,搞好工作指导,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加强目标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强经费保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范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