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代言化妆品广告引发争议

18.08.2015  11:40

  (记者李征)“我们恨化学!我们恨化学!”近日,一则由某知名歌星代言的化妆品广告引发了不小争议。专家对此表示,一方面,世上没有不含化学成分的化妆品,化学也并不意味着不安全,歌词纯属噱头;另一方面,这一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如果引发法律纠纷,企业和代言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昨日,记者登录该化妆品网站,发现该产品广告用词多处将化学“妖魔化”,与此相应,该企业宣称自己的品牌价值观就是“相信真正的美丽源自天然”。

  “所有的化妆品都有化学成分,这是无可置疑的。”华东师大化学系丁旵明教授告诉记者,也许企业和广告创作者表达的是化妆品的原材料都属于天然提取,非化学合成,但即使是纯天然的原料也有化学成分,“别以为化学就是人工合成的同义词,或者天然提取的反义词,这是误解”。丁旵明教授认为,“化妆品中使用防腐剂是很常见的也是必要的,问题不在于防腐剂是否含有毒性,而在于是否使用过量。”

  华东师大品牌文化与公共关系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涛曾多年研究化妆品营销,他特地看了该产品介绍,发现该品牌系列产品与其他公司化妆品并无太大差别,“如果没有化学添加,早就关门了。这种违背科学精神的广告,事实上是在坑企业”。

  汤涛说,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认为这款化妆品的市场宣传称与化学无关,是明显地误导消费者,严重点说,这种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作者:李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