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欧洲国际关系中的巨大文化潜力

08.08.2014  18:41

欧盟对外文化关系准备行动》报告由欧盟委托的一个包括8个文化机构和1个咨询公司组成的调研联盟完成,总共进行了16个月的调查,涵盖54个国家,其中包括28个欧盟成员国、《欧洲睦邻政策》中规定的16个国家以及10个战略合作伙伴(包括中国),挖掘了欧洲国际关系中的巨大文化潜力,探索了欧洲参与者在与同行建立多种关系时的运行方式和文化表达方式。

近期,欧盟一份副标题为“入世,朝向全球文化公民”的《欧盟对外文化关系准备行动》以咨询报告形式公开。这是欧盟在长期饱受“没有文化关系战略”指责下打的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欧盟教育、文化、视听及青年执委华西里奥不无得意地推介说:“引人入胜的阅读……给出了未来进一步前进的具体建议。

该报告由欧盟委托的一个包括8个文化机构和1个咨询公司组成的调研联盟完成,总共进行了16个月的调查,涵盖54个国家,其中包括28个欧盟成员国、《欧洲睦邻政策》中规定的16个国家以及10个战略合作伙伴(包括中国),挖掘了欧洲国际关系中的巨大文化潜力,探索了欧洲参与者在与同行建立多种关系时的运行方式和文化表达方式。这些欧洲参与者包括欧盟成员国、艺术家、艺术文化领域的专业人士、致力于文化生产和输出的民间社团和机构。

本次调查也分析了第三方国家利益相关者与这些欧洲文化参与者的合作方式及对自身与欧洲关系的看法,表露了其对未来的设想与期望,并证实全球很多国家对参与欧洲文化非常感兴趣,同时还列明了欧洲“讲述”,特别是欧洲文化多样性及包括表达自由在内的基本价值理念和欧洲文化与创意行业的蓬勃生机让第三方利益相关者感兴趣的原因。不过,此次调查还发现,欧洲拥有的很多国际优势正面临着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强大冲击。

报告披露了欧盟成员国、多家独立机构和民间文化社团、欧洲机构与合作伙伴在不同文化与知性表达方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的方式。虽然欧洲已经向全世界树立了共享文化创造性和多样性的高大形象,此次调查显示,如今已经到了绝非只展示代表形象就可以的时代,还需要通过相互学习和共享与其他国家展开互动。这种沟通方式意味着奉行全球文化公民身份之精神,认可共享文化的权利并共担责任,同时意味着在全世界团结一致的框架下实现全体分享、参与。欧洲在多极化大背景下面临的挑战是保持自我,同时继续在流动、多元的身份和永久存在的文化、社会转型中继续坚持创意。

报告证明,现行推动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互动所采用的方式能够符合欧盟及成员国的利益和理想状态,这种形式的互动同时惠及跨文化对话和全球团结,提升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认同,此外还会推动贸易、投资和市场良性竞争。

在调查基础上,报告重点强调了当前欧洲国际文化关系的优势、不足、机遇及障碍,为本地区的决策提供了关键性的参考,确定并探索了成为全球文化公民的主要措施,同时揭示了文化战略可能为上述欧洲文化参与者提供的强大附加值。

报告“未来方法建议”章节明确了为团结不同利益相关者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对所有成员而言都是“双赢”之选。比如,以价值为基础的原则包括互惠原则和相互关系,主要是指相互聆听和学习。至于方法,报告强调了利用文化创造者及其机构内部流程平衡政府职能的必要性。因此,文化关系的规划和实施从一开始就涉及所有文化利益相关者,包括第三方合作伙伴:联合提出新项目是建立深层、持久关系的基础。此外,随着在未来长期状况中展现出良好的文化关系,这个领域不存在“捷径”,没有万全之策:文化关系的类型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虽然这一方面也非常重要,但这些关系不仅包括欧洲文化向其他文化的展示,还包括反向展示。相反,应重点分享在欧洲文化能力构建与管理过程中的多重经历。最后,在对外关系中运用文化因素几乎不会带来任何益处,除非欧盟融资申请步骤大大简化且易于申请。

报告还探索了多样性与欧洲共性相互兼容的必要性。为了让欧洲文化丰富的多样性成为主导且满足欧洲的整体利益,需要开展更具战略性的传播与协调;需要改善在跨国范围内交流传播的效率和成效,而非在新的政府层面。欧盟自身需要在多种工具方法及相应的机构、参与者中寻找共性。对外关系的能力依旧是欧盟成员国的主要支撑,鉴于此,文化交流方面的进步同样取决于附属机构的互补成效,欧洲机构利用这种互补关系,提供远非多国项目之和的“欧洲”项目,以此支持欧盟成员国和专业机构。

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报告终章部分提出了一系列的运行建议,涵盖对外关系文化操作中的创新及需要重点运用的机制。这些运行建议可概括为:1.需要具备的战略框架、忠实员工和适当协作;2.管理;3.出资与融资的最新途径;4.“精致”互补原则下的整合资源;5.改善传播;6.必须克服流通性障碍;7.加强正在发生重大社会和政治变革国家的民间机构应成为欧洲的首要文化议题;8.需要更加迎合年轻人的文化;9.关注城镇;10.跨国同行学习的其他模式;11.授权当地文化参与者的其他方式;12.监督和评估也需要一种全新的衡量与评估标杆“文化”。

报告同时提出,应利用2014年部分试验项目的设计和发布来检测这些建议,因此在以下领域为可能进行的项目提供了解释性纲要:联合文化展览发展研讨会;联合翻译计划;在新兴经济体中成立“欧洲创意中心”;在文化与创意行业发展业务、输出技能;新兴创意企业网络计划;文化管理培训;城市间合作;制定在线信息工具,促进文化关系;组织结构得当的欧盟电影节计划,以及精进欧盟文化关系量化指数,等等。

报告敦促:截止到2017年或2018年,应对这些项目进行评估,并上报结果,从而提出第二轮修改建议。这一阶段的评估应与包括财务中期评估在内的欧盟其他政策进程相连。为与欧盟委员会的相关机构,尤其是负责文化的欧盟机构、欧盟代表及欧盟成员国及其主要文化机构和网络,如欧盟文化中心合作组织开展更为密切的合作,诸多参与者需要在欧盟范围内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特别是欧盟对外勤务部的专业知识。

欧盟调查结果与建议的核心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八条:

1.文化关系对提升欧洲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提升欧洲自身对其他文化的认知及学习其他文化的能力具有巨大潜力。

2.无论是在欧洲当地还是在世界其他地区,对欧洲与世界其他地方建立更多、更好的文化关系的需求非常强烈,这些文化关系同时有助于推动各方经济繁荣和人文发展。

3.为此,欧盟必须制定协调的国际文化关系战略。此外,任何这类的战略应承认:世界其他地方并不完全享受欧洲当前处理文化关系的方式,他们希望欧洲能够采取新的合作方式,能够认真聆听、共享,共同设想与策划,而不是以纯粹的代表形象来展示其他国家的文化。

4.任何此类战略应更加贴合年轻人的文化兴趣和行为,后者彼此交流的程度日益频繁,往往会利用数字工具和社交工具创建兴趣社区和跨国交流活动。

5.欧盟机构、国家文化关系机构和民间文化社团需要共同协作,构建战略,融合多个不同领域并尊重全球文化公民身份的想法和理想:互惠原则、相互关系和责任共担。

6.这一战略要求政治意愿和政治投入,同时在欧盟预算框架内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应主要由文化专业人士负责实施。

7.为了宣传和快速启动这一战略,应提前发布一系列的雏形和试验项目。所选项目应能诱发欧洲国际文化关系的设计与实施方式发生变革。

8.该战略应明确目标、优先次序和实际成果。与此同时,因为无法立即获得外部文化关系的可持续影响,所以应从长远角度进行构想、设计。

简言之,报告简述了21世纪不断变化的多极世界中文化的强大潜力。一旦未能充分利用这种潜力,可能会让欧洲错失大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