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7次被政府送精神病院 到底谁偏执?

03.04.2015  10:12

  叶祝颐

  10年7次被镇政府送进精神病院,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名“偏执型精神障碍”患者,是在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打针吃药半月后,才由县公安局出示鉴定的。2004年开始,湘西州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寨村村民张治,因与矿厂发生土地产权纠纷遭枪击后上访,被镇政府7次强制送入湘西州两家精神病院。(4月2日《重庆青年报》)

  村民张治因与矿厂发生土地产权纠纷遭枪击后向领导反映问题,问题不但未得到解决反倒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更令人惊讶的是,医院并未对张治进行精神鉴定,仅凭当地镇政府的一面之词就收治张治。直至给张治吃药打针半个月之后,公安机关才出具精神病鉴定。读罢报道令人震惊。

  从法律上讲,是否做精神病鉴定,应该由张治本人提出。即使张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也应由其家属决定是否做精神鉴定、是否进行治疗。尽管《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情形,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但是,据当地村民反映,并没有发现张治精神上有任何异常。一个在村民眼里没有“任何异常”的人只因上访反映问题,就被送进精神病院,法律依据何在?当地镇政府三番五次以诱骗、强制等多种方式将张治送进精神病院,不仅无理而且违法。

  其实,因为上访被送往精神病院并非一地独有的风景。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就曾公开表示“老上访专业户,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民间流传顺口溜“有种精神病叫上访”更是对给上访人乱扣“精神病”帽子的辛辣嘲讽。尽管官员滥用权力打击报复上访人已经成了新闻“牛皮癣”,但是把上访人强送精神病院7次之多,实属罕见。有关部门不积极为上访人解决问题,不经上访人家属同意把上访人强送精神病院长期限制人身自由,令人恐惧。某些基层官员权力张狂、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压制人民信访权利,由此可以窥见一斑。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