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男子欠20万购煤款 还10万汇票后撕毁欠条

08.06.2016  10:19

  齐某是个生意人,因不想偿还生意伙伴钱某的货款,便撕毁了欠条,在失去诚信的同时,也失去了合作伙伴。

  身边的事儿

  钱某是卖煤的个体工商户。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11月19日期间,齐某先后多次从钱某处购买煤用于其保温建材厂的生产,共计欠下购煤款20余万元,并分别出具了5张欠条。自欠条出具后至2013年8月,齐某又先后多次从钱某处购煤。

  2014年2月15日,双方约定当天13时左右见面。见面后,齐某当场交给钱某一张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及8600元现金。后齐某当场将其向钱某出具的欠条悉数撕毁。于是,双方就齐某是否已足额偿还欠款发生争执。之后,齐某驾车离去,钱某当即打电话报警。

  结果

  近日,罗山县法院经审理,判决齐某偿还钱某货款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理解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齐某在钱某处购买货物共计款20余万元,并分别出具了5张欠条,理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2014年2月15日,钱某持据向齐某主张权利,齐某应足额付清货款,但他在交给钱某一张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及8600元现金后,当场将钱某所出具的欠条悉数撕毁。钱某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对此作出证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周惠 通讯员 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