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洪洲污水处理厂建设BOT模式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2.08.2014  17:16

辉县市洪洲污水处理厂建设BOT模式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辉县市洪洲污水处理厂建设BOT模式项目

2、项目编号:辉交采2014DZB035-1号

3、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模式。

        4、项目建设地点: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洪洲园内

        5、基本情况:该项目占地面积134亩,建设规模为近期2.5万m³/d,远期5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厂外收水管网和排水管网等。由项目投资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厂区内管网、厂区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6、招标范围:  由中标项目法人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和移交。

7、建设工期: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由工程正式开工起360个公历日。

8、质量要求:合格

        9、特许经营权:28年(不含本项目建设期)

10、工艺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BOT项目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设立有效的企业;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有污水处理厂建设BOT项目投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  00—11:00,下午15:00—18:00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资料费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注意事项(以下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从事过污水处理厂建设BOT项目投资业绩的证明(须提供合同首尾页及盖章页等证明文件)④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日上午9:00整,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    淳

电    话:0373-62285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45号名门国际A座19F

联系人:孙    敏

电    话(传真):13603730201        0371-862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