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吐槽保险的钱不好用 险企对项目要求严格

14.08.2014  09:49

  由省政府牵头,保监局、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参与,向险资集中推荐项目的方式正在流行

  “项目难找,好项目更难找。”在采访保险资管公司时,记者常听到这句感慨。“保险的钱不好用,要求太苛刻。”需要资金支持的地方又不时发出类似吐槽。险资供需错位问题似乎困扰着两端的企业,为此,越来越多的地方为了加大险资引进力度,由省政府牵头,当地保监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参与,或储备优质项目库邀请险企考察,或举办项目对接会促成二者牵手,可谓一边推一边拉。

  地方政府解决信息不对称

  8月6日,四川省政府近年来举办了优质项目与保险投资机构集中对接的活动。《证券日报》(微信公众号: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了解到,在此次“2014年保险资金投资四川重大项目对接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人保、平安和国寿3家保险公司与4家项目业主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中,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与绵阳科技城发展公司等四川部分重大项目业主签署战略协议,为深入合作打下基础。

  据了解,目前已有74家保险公司在四川落户,保险资金在川投资总额超过270亿元。但与放宽投资范围后保险资金2.5万亿元可投权益类资金规模比较,“险资入川”增长空间巨大。

  为吸引险资落地,四川省采取了集中资金供应方和需求方的方式,为供需两端企业创造多对多、面对面的交流机会。此次对接会上,险资供应方的保险总公司或保险资管公司就有22家,险资需求方的项目业主代表有15家。

  而在此之前,为推进“险资入川”,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川当地各部门先实现了联手,由省政府指示,四川保监局牵头,四川省金融办、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合力搭建平台,发改委推出了一批重点项目,包括成都地铁、天亿科技801项目等,为吸引险资,该省还制定了《四川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投资我省重大项目的情况报告》、《四川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投资我省重大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险资入川”保险资金与四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接会建议方案》等多份文件。

  地方集中优质项目

  事实上,不只是四川在引进险资方面狠下功夫,近年来,由于险资资金稳定、期限长等特点,诸多省份都在这方面花了很多心思。而省内政府部门联手、储备优质项目、采取对接会等方式集中向险资供应方推荐的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效仿。

  例如,安徽保监局以中国保监会与安徽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抓好后续工作衔接落实;促成人保、国寿、平安等保险公司与当地省政府及部分地市政府达成全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保险资金投资安徽。同时,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银行根据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和偏好,精选120个优质项目,并给予增信担保等支持,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对接会等方式搭建沟通平台。

  截至今年上半年,安徽的保险资金运用金额为495亿元。已落地的保险资金分为三大块:一是支持重要产业和基础设施融资。投资两淮煤矿债权投资计划40亿元,投资奇瑞汽车等行业龙头企业超过50亿元,投资高速公路等重大基建项目近10亿元;二是支持合肥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在合肥滨湖建立人保华东运营中心、平安集团数据科技中心、中银保险后援中心、新华保险后援中心等项目;三是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投资40亿元建立长丰“合众健康谷”养老社区项目,投资2000万元建立新华保险健康管理中心,投资20亿元建设芜湖公共租赁房项目,投资10亿元建设滁州棚改房项目。同时,还有一批意向性项目正在推进中,如安邦计划投资黄山休养中心,合众意向投资芜湖一级公路改造,平安综合金融城项目也正与洽谈。

  从全国范围看,地方在引进险资时有几种方式正在被采纳,一是签订总体合作协议。例如,引入保险资金较多的省市如北京、江苏、浙江、天津等省市,都与国寿集团、人保集团、平安集团、新华保险、泰康人寿等大型保险(集团)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保险资金投资地方建设项目。二是举办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对接会。四川、山东、北京、云南、浙江、湖南等多个省市都由省政府出面,召开过类似会议。三是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库。例如,2012年湖南将49个“优中选优”的项目纳入到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供保险公司投资决策,四川、安徽等地方也采取了类似策略。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无论是资金需求方还是险资提供方都需要多样化的选择,平衡进行综合性安排,因此,地方和险资的沟通将会更多。记者了解到,此前,不少地方在引进险资时遇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单个沟通也缺乏效率,因此,越来越多的地方正在效仿集中优质项目与险资供方的模式来促成合作。

  险资关注担保人“实力”

  在热闹的对接会和战略合作协议之后,险资要实实在在的落地仍然有一定难度。“战略合作往往是框架性的,要落实还必须解决很多具体问题。”一位保险资管人士表示。对险资另类投资的运用难点,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主任刘永彪对其也有公开著述。

  他表示,保险债权计划产品的设立门槛较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非常关注担保人的实力,有时甚至为了满足担保要求,不得不调换偿债主体。例如,南京市发行的江苏省第一单保障房债权计划,为了满足担保要求,将偿债主体由市城建集团变为丰盛集团。

  同时,商业银行为项目债权出具融资性保函的意愿不强。他表示,商业银行为项目债权提供担保,实质是以商业银行信用替代或补充了项目企业信用,而一般情况下,担保费率远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担保收益无法覆盖信用风险。在实践中,部分商业银行不愿出局保函,个别银行即使同意出具保函,担保费率也较高,一般在2%以上。以南京地铁债权计划为例,南京金融办与交行江苏省分行经过近2个月的多次磋商,向交总行授信部门做了最大争取,才将担保费率降到1.5%。

  如果不通过银行担保而通过企业担保,保险债权计划的综合费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当,低于通过银行担保的保险债权计划。但监管政策对保险债权计划中担保企业净资产的要求非常高,融资规模与企业担保条件不匹配,例如,发行规模大于30亿元的,企业担保人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50亿元。

  此外,还有一些业内调研报告指出,险资与银行一样有“嫌贫爱富”的特点,同时,由于保险债权计划一般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而这些机构大多集中在北京和上海,其他地方在引进险资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此,有观点认为,地方各部门加强沟通,打破条线管理的制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集中优势项目与保险资金供应方进行对接,才能有效提高险资引进和运用的效率,真正让险资发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

  ·本报记者冷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