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业主砸墙打通两套房 致2楼到6楼现裂缝

04.06.2014  10:45
  阅读提示 金水区红旗路134号院的一个一楼业主,将原本一梯两户的房子变成一户。他家宽敞了,可是这个单元楼从2楼到6楼共10户居民家中,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昨天,家住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134号院6号楼1单元居民杜国峰(化名)致电本报记者,反映楼下邻居私拆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出现裂缝。记者调查发现,这栋楼的确出现严重裂缝。邻居们因为这件事,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两年,但事情并未解决。
  
  事件起源:
  
  2012年5月份1楼开始装修
  
  装修程度:
  
  “多面墙不是打通就是开门,一楼成了一个大户型
  
  影响后果:
  
  2楼到6楼,家家房屋出现不同程度裂缝
  
  现场走访
  
  楼下两户变一家楼上家家有裂缝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金水区红旗路与姚砦路交叉口附近的红旗路134号院。
  
  小区6号楼共4个单元,均为6层建筑,每个单元是一梯两户,一单元一楼的围墙上写着“不许破坏现场、待定危房”字样。
  
  从外面看,6号楼东面外墙的裂缝从1楼延伸到6楼,裂缝周边外墙的涂料已鼓包,用手用力一敲就烂掉。
  
  在爆料人老杜家里,记者看到卧室的房顶有三道明显的裂缝,裂缝清晰勾勒出房顶水泥预制板的轮廓。阳台、卧室窗户上的瓷砖均不同程度地翘起、脱落,卧室的窗户出现轻微倾斜。卫生间和厨房紧邻的一面墙也出现明显的两道裂缝,卫生间的马桶出现明显倾斜,进室内的防盗门的门框处有明显裂缝,关门时要是用力门框就会晃一下。
  
  随后,老杜带着记者从2楼到6楼走访4家住户。在2楼西户的王先生家、4楼的吴女士家和6楼的刘先生家,其卧室、卫生间、窗户和阳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老杜的邻居们说:“这两年因为这房子,大家都快被逼神经了。
  
  “这栋单元楼共6层,家家都有裂缝。”二楼西户的王先生说,根源就是一楼业主两年前装修过度,除掉承重墙,将原本一梯两户的户型破墙打通变成一家。“我们想让破坏方为这栋楼做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然后根据鉴定进行加固修复就行了,但楼下的业主一直见不到人,好不容易找到人说不到两句就吵架,根本没法沟通。
  
  事件回顾
  
  两年前一楼业主更换闭门拆墙一周大变脸
  
  老杜说,2012年5月份,6号楼一单元一楼一位新购房的住户开始装修。这个单元楼集体的噩梦开始了。
  
  据老杜说,当时,在楼下见面时,老杜还对新购房的房东说,一楼的房子已经装修过两次,不能大动了。当时新邻居说,只是简单装修,更换地板砖,墙重新粉刷。“当时听到楼下咚咚的砸墙声和嗡嗡的电钻声,谁也没有在意。
  
  “谁知五天以后,一楼开门了,光是砖块垃圾就用大篷车拉出五车。我们赶紧过去看,本来一梯两户的房子,东户到西户之间的多面墙不是打通就是开门;一楼变成了一个随处相通的大户型了。”老杜的老伴说。
  
  当时,楼上居民赶紧找到物业和业主协商此事,但协商无果。昨天,这个小区6号楼一单元一楼大门紧闭,大河报记者试图与一楼业主取得联系,要么是电话打不通,要么是忙音。
  
  曾经进一楼“参观”的居民吴阿姨对记者说道:“没见过这么装修的,光承重墙就砸了好几面,整个一楼都相互通了,有的墙上还打开一个门,露出的钢筋都给剪短了,这样的房子住着谁放心呢?
  
  矛盾升级
  
  今年五月一楼欲修复 邻居阻拦要求先鉴定
  
  小区居民彭先生说,这个一楼业主并非“全无悔意”,今年5月初,这名业主还带着施工人员来到小区要进行“修复”,被楼上的居民阻止了。
  
  当时,双方还报了警。“当时,带人前来施工的一楼业主,被楼上居民阻止以后,态度很不好,还和邻居发生了争吵。派出所都来了。派出所的人说,要保护现场,没有鉴定报告不让进行修复。”住在隔壁7号楼的居民张先生说。
  
  “没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就来进行修复。所谓的修复就是把拆掉的墙再垒上。这个墙,不拆的时候有着承重作用,拆除以后再垒上还有承重作用吗?没有鉴定报告,没有相应的加固方案,我们绝不同意进行‘修复’。”老杜的老伴说。
  
  昨天,大河报记者就此事采访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得到的答复是:已经拆除的承重墙再垒起来,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房屋出现裂缝,还是要做出鉴定方案以后,才能有根据地进行加固修复。
  
  居民质疑
  
  此事反映已两年为啥一直没进展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让一楼业主给这栋房子出一份鉴定报告,然后根据鉴定报告,对这栋房子进行加固修复。”老杜说,邻居们不能理解的是,为啥这事已经反映两年了,问题也没有解决?
  
  金水区房管局安全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情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事情发生以后,他们经过现场勘查已向破坏方下达整改通知。
  
  “当时一楼业主的确被下达整改通知,但一楼业主明显没当回事儿。”业主孟先生说。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律师表示,出现这种事情以后,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居民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居民可以反映至所在区的房管局安全部门或市级房管局安全处,请他们出面解决。
  
  丁香律师说,由于种种原因,在行政途径无效的情况下,居民可以利用法律维权。居民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对受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法院会作出相应裁决,要求加固修复,严重情况下罚款等。K
  
  政策链接
  
  砸承重墙最高罚1万此事为何不照此办
  
  释疑:须是2012年12月后发生的行为
  
  “金水区红旗路134号院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昨天,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2012年12月起,《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业主砸掉承重墙最高可罚1万元。“但是,这个小区的问题发生在2012年5月份,不能适用这个规定。
  
  记者查询到,2012年12月后,郑州业主如果擅自主动改变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降低房屋底层室内标高,以及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房产管理部门将有权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从2012年12月开始,住宅装修需要向物业登记,防止个别业主“过度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