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组织省际交叉检查组来豫检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18.09.2017  16:51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省际交叉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11日—15日,青海省民宗委副主任刘华一行4人来豫,检查调研“十三五”期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重点检查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时间、项目实施建设、群众评价和民族乡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进度等,并进行考评打分。9月11日,检查组专题听取了河南省民委工作汇报,随机赴郑州市、焦作市实地抽查,深入民族乡村查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台账、抽查项目受益群众,开展入户走访等。省民委副主任郭瑞疆、主任助理艾力卡木江分别陪同检查,省民委主任贾瑞琴听取检查调研组反馈意见。

检查调研组指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困难,加快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功效和作用,要始终做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措施,与时俱进加强规范管理使用。检查调研组认为,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河南省牢固树立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政治责任,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与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机衔接起来,认真围绕实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河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以项目落实到乡村、群众普遍受益为特色,以资金投向体现救急救难、雪中送炭、拾遗补缺的要求,重点加强民族乡村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特色村镇建设,有力支持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存发展条件,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检查调研组认为,河南省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河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办法》《河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积极配合财政、扶贫等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标准文本、公示公告、备案管理、检查验收等制度,努力构建覆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资金管理机制,保证资金运转高效安全规范,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了有益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借鉴。

检查调研组认为,河南省认真落实和支持53个贫困县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强对贫困县民族工作部门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促,将民族工作任务当地脱贫攻坚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进度和民族乡镇贫困人口脱贫统计监测,争取将少数民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纳入贫困县脱贫攻坚规划中统筹安排,省民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和省旅游局5个厅局细化实化《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多部门重视和支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加大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投入和建设力度,都值得鼓励和肯定。

根据国家民委通知要求,下一步,河南省民委还将积极做好迎接国家民委选择部分省区进行抽查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