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法院审委会会议

08.11.2018  18:47

11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主持召开省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67次会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发表意见。这是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法院审委会会议。

胡道才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

胡道才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一要充分认识检察监督对于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接受检察监督是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确保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的必然要求。二要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检察机关与法院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检察机关的监督在诸多监督中最为专业,我们要提高站位,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要强化全流程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质量要终身负责,就意味着终身接受监督。三要健全接受检察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全省法院要积极探索检察长或指定的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都可以列席,法院要向检察机关敞开大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与检察机关互联互通机制,快速回应检察机关的疑问和要求,方便检察机关加强监督。

胡道才强调,法院和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河南的发展改革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顾雪飞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追求的价值是共同的,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权威。通过列席审委会会议,法检两家围绕存在一定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件或者其他重大司法问题,面对面交换观点,阐述意见,真诚沟通,充分论证,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共同把案件办准办好,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严格公正司法。

顾雪飞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都要在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把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工作中既要有文来文往,也要有人来人往,共同努力切实发挥好这一制度的作用和效能,共同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