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项目

25.09.2014  10:26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696

  1 .招标条件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及基层院(两级三院)。

2.3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分院:

(1)网络架构的整体规划及信息机房核心设备的安装,包含防火墙、防病毒网关、核心及接入交换、以太网传导干扰器、办公电脑的安装与配置;

(2)信息机房改造部分安装与配置,包含内外网分离、设备移机、机房布线、音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防雷、接地、UPS、机房环境监控(温湿度、漏液、新风、烟感)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基层院:

(1)网络架构的整体规划及信息机房核心设备的安装,包含防火墙、交换机、办公电脑的安装与配置;

(2)信息机房改造部分安装与配置,包含设备移机、机房布线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2.4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历天完工且通过验收。

2.5质量标准:优质。

2.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

2.7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

3.2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须是不同隶属关系,投标人需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以来独立承接造价200万元以上的类似系统项目合同;

3.7近三年(2011年1月至今)在项目中没有泄露采购方敏感信息行为的声明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请投标人于  2014  年9月25日起,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楼招标二部购买投标文件。

4.2要求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来报名,并出示资格要求所有证件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两套,前附提交材料清单,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的发售:纸质版一本,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京广中路16号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邮    编: 450000

邮    编: 450008

联系人: 李老师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 037168324438

电    话:13838107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