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2.03.2015  20:54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0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内容: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2.2处理数量:以A4纸张折算约合计111.10万页;
2.3工作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指定工作场地;
2.4预算金额:99.99万元;
2.5采购范围:本次招标数字化加工计划范围为已归档入库的纸质档案、音视频证据材料等(含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卷宗);
2.6服务内容:主要工作包括提档交接、目录编排、拆分卷、破损修补、全卷扫描、图像优化、OCR双层图像识别、著录案件检索信息、著录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装卷、上架管理、图像数据备份;
2.7服务周期:15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有专业的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起至 2015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2 报名地点: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8室(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6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7其他有关事项:
      a、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b、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凭证;
      ⑤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⑥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另需携带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55105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楼908室(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