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档案局认真学习 《民法总则》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25.07.2017  14:26

许昌市档案局认真学习

民法总则》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2017年7月18日,市档案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深刻领会《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增强法律意识,市档案局副局长沈薇同志传达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的通知,为大家专题辅导《民法总则》。

沈局长指出,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贯彻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民法总则》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涉及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民事权利的保障书”。她还向大家介绍了《民法总则》实施的意义,要求大家通过电视、报纸、电脑、手机等媒体,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要带着问题学,带着问题思考,切实回答好“是什么:如何看待《民法总则》”、“有什么:如何理解《民法总则》”、“有何作用:对工作生活影响”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民法是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基本法,与每个公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民法总则》对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方略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制观念,树立法治思维,遵纪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许昌市档案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