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档案局举办新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培训会议

28.12.2016  18:39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下简称《规则》),新乡市档案局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举办了专题培训会议,对《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在市行政办公大楼一楼多功能厅举行,市档案局副局长毛卫兵主持会议,业务指导科科长王燕主讲。各县(市)、区档案局业务副局长、业务科长,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新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新版《规则》修订主要内容、纸质和电子整理流程分别做了解读。

一、讲解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一是着重讲解新老标准的六大区别: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调整归档文件分类方法;增加归档文件组件和纸质归档文件修整、装订、编页、排架要求;增加归档文件档号结构和编制要求;将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统一为件号;明确装订方式。二是详细讲解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对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环节的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二、讲解注重实用、直观生动。 一是图文结合,对归档文件整理流程、文件排列顺序、归档章示例、归档文件目录、档案盒脊背内容填写、档案排架等内容对照图示进行讲解,便于与会者理解掌握。二是制作视频,现场播放。对直角装订方法进行视频展示。

三、讲解结合实际,突出共性。 针对近年来各单位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会上再次集中强调:一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10号令的要求,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二是根据文件的保管期限,采取适当的装订方式;三是收发文处理签、备考表等要收集齐全、填写完整,突出文件的效力和责任;四是纸质文件继续执行两套制;五是件号、盒号的排列保持相对稳定,便于管理和利用;六是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与信息、财务、人事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

最后,会议传达和部署了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79号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的有关内容。

此次对新版《规则》的培训内容遵循“不颠覆、不折腾、不遗漏”的指导思想,坚持“简化整理、深化检索”的理念,对新形势下做好档案工作基础业务和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