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范县移送案件线索 审计整改见成效 追回私存资金12万元

10.06.2014  13:02

2014年3月份,范县审计局对某自来水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公款私存现象。经延伸调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负有主要责任,移交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该主管部门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调离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和出纳,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任命主管局的财务股长为该公司总经理。目前,该单位在新一任班子的带领下,追回了私存资金12万元,调整了部分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完善的内控制度5项,实行权责明确的岗位负责制,达到了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效果,首次实现盈利,水损率降至全市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