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核查组对我省天保工程2015年度实施情况开展核查

02.07.2016  04:57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天字[2016]106号)要求,6月20日至27日,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核查处曹明蕊副处长带领西北院、中南院8名技术人员,对我省天保工程2015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抽取栾川县、嵩县作为核查县级实施单位,采用会议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及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两县天保工程的组织管理、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与森林抚育、职工社会保障、资金到位与使用管理、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兑现、地方责任落实等七个方面的工程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检查。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冒着酷暑,深入到乡镇农户、国有林场和森林小班,与基层管护人员广泛交流座谈,逐一核对、查看森林管护、中幼林抚育情况和补偿基金兑现情况。

核查组对我省天保工程实施效果和管理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予以及时指出,对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