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迅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

17.06.2014  14:00

6月10日,鹤壁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转发教基一〔2014〕325号文件的通知》(鹤教文〔2014〕129号),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认真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就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省教育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意见》的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关键载体、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教育系统对《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
  
  二是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研究不同年级、不同学段的德育具体要求,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按梯次递进结构形成规范化和序列化的德育内容及实施要求。
  
  三是切实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创新和改进德育工作的途径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突出知行结合,把良好习惯养成转化为学生自觉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