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15.01.2018  16:56

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委下发文件(豫高发〔2017〕157号),表彰了包括26所高校在内的“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我校名列其中。这既是对河南大学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做出贡献的肯定,也鞭策着我们力争在全省教育系统团结进步、和谐发展、共同谱写河南教育更加出彩新篇章进程中再立新功。

2017年5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会同省民委制定了《关于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17]71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校第一时间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工作,细化指标,全面部署,压茬推进,逐层落实,以“五个一”为抓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着力促进全方位育人,铸牢各族师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力争在加强政治引导、抓好基地建设、保障餐饮条件、开展主题教育和丰富联谊活动等五个方面见成效,推动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形成各民族师生互尊、互助、互爱的良好氛围。在达成上述工作预定目标后,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典型做法,形成材料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