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导师教理论 校外导师管实践 法学学子有“双导师”

19.06.2019  18:07

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充分发挥校内学术和校外社会实践的联动优势,6月18日,法学院在模拟法庭3121室举办导师聘任仪式。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王玉斌参加仪式并讲话。学生工作部部长张宝强,校法律咨询办公室副主任张道许,法学院全体领导班子和老师,22名校外聘任导师,30名校内导师,以及2016级全体学生共同参加。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小彩主持。

法学院党委书记宋芙晖致欢迎辞。副院长谭波宣读了校内、校外导师聘任决定及管理办法。与会领导分别向新聘校内、校外导师颁发了聘书。法学院张静老师,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刑事部主任冯振国律师,分别代表校内外导师发言,表达了牢记使命、践行导师职责的情怀。学生代表、法学F1604班杨晶同学发言,表达了对学院的感谢,对导师制实施的期待。

法学院院长黄建水在讲话中指出,人才培养需要校内、校外导师多层次、全方位的参与,希望通过学院和社会、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携手,并肩作战,实现全员育人大合唱,做到全程育人一盘棋,推动全方位育人同发力,培育出一批综合素质过硬、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

王玉斌作总结讲话,提出三点祝贺、三点感谢和三点希望。他首先祝贺导师制在法学院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祝贺同学们选定心仪的校内校外导师,祝贺所有导师收获自己的学生。其次,他感谢法学院为导师制的推行所做出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感谢导师们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辛苦付出和悉心指导,感谢学生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贡献智慧。最后,他希望法学院坚定信念,勇于探索,集思广益,倾听意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继续探索深化导师制制度;希望法学院学生胸怀理想,志存高远,珍惜机遇,主动求教,努力成长成才;希望各位导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实践,努力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随后,学院在会议室召开了导师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法学本科生双导师人才培模式,既是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能够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做到以职业需求为基本导向、以实践能力为培养重点,培育出一批综合素质过硬、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