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积极迎接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检查

28.09.2016  16:37

9月26日上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组张明等一行7人到省民委,就创建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贾瑞琴等领导班子成员、省民委文明办负责同志、各处室负责人参与了考核检查工作。

 

 

考核组一行观看了省民委精神文明创建纪录片,听取了省民委主任、党组书记贾瑞琴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了省民委近三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了机关环境卫生、“道德讲堂”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等建设情况,参观了省民委在办公区域墙面独具特色的文化长廊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实等版面。

考核组对省民委的扎实的创建工作、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干部职工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省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机构健全,活动载体丰富,档案齐全规范,业务工作亮点纷呈,精神文明创建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对省民委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坚持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标准,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再接再厉,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更加喜人的成绩。

省民委主任贾瑞琴表示,创建文明单位(标兵)是培育人文精神、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机关软实力的有效形式,省民委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1994年以来已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度更提出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新目标。创建工作中,坚持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分工合作,奋勇争先,在完善责任制、创新活动载体、推进业务创优等方面下功夫,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组的检查考核和要求,是推进省民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动力,省民委将以此次考核检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创建重点,丰富活动载体,不断把创建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四个河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