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农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第二阶段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28.08.2015  16:3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根据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部署和《关于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豫办〔2015〕25号)以及安委会(豫安委[2015])12号要求,为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省局决定启动全省农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第二阶段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局48号文件要求,全省集中开展农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前一阶段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第二阶段大检查工作,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切实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一查贯彻落实学习情况: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4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5号)文件以及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二)二查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农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党政副职对分管系统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检查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情况以及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对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等。

(三)三查督导检查落实情况:是否成立督导检查组,是否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建立了问题和隐患台账,排查出的隐患数量,其中重大隐患数量;已治理到位的隐患数量,落实“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检查时间为2015年8月上旬至8月底。检查方法:一是采取分组和分区域交叉督查。全省将组织14个牵头单位督查组(人员不超过4人,主管副局长要亲自带队)对全省农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地市抽1—2个县检查)。省局将对全省进行全面督查并负责对直辖市和直管县督查组的指导。

第一督查组为南阳,分包:新乡市、濮阳市。

第二督查组为洛阳,分包:开封市、商丘市。

第三督查组为开封,分包:周口市、漯河市。

第四督查组为安阳,分包:驻马店市、信阳市。

第五督查组为许昌,分包:济源市、焦作市。

第六督查组为驻马店,分包:平顶山市、郑州市。

第七督查组为新乡,分包:安阳市、鹤壁市。

第八督查组为济源,分包:洛阳市、三门峡市

第九督查组为焦作,分包:南阳市、许昌市。

第十督查组为巩义市,分包:汝州市、鹿邑。

第十一督查组为汝州,分包:巩义、滑县。

第十二督查组为邓州,分包:固始、新蔡。

第十三督查组为新蔡,分包:邓州、永城。

第十四督查组为滑县,分包:长垣、兰考。

二是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夜查、抽查、回头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做到“六结合”: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安全大检查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有关要求

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承担起督查责任。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纠正的要登记督办,特别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并及时上报省局。

(一)强化领导。各级农机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农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督查与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督查组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督导检查,一经发现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责令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改正;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检查期间,各级农机局要精心布署,统筹安排。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安全、顺利、圆满。检查结束后,省局于9月初组织各督查组召开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及大检查汇总会议,各督查组要将督导检查全面情况(检查的台账和文字总结报告)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上报省局。

联系电话:电话:0371-65529426

联 系 人:陈德建、李志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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