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长马林青:坚持消费者至上,全面提升维权能力水平

24.02.2017  22:3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至,2月22日,河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专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坚持消费者至上,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水平。

马林青批示如下: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2016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上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代表省局党组对同志们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希望继续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搞好相关纪念活动。要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总结和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亮点,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要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同时,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